保险业正逐渐告别“跑马圈地挣快钱”,转向精耕细作。
一场保险业的股权大变局正在进行中。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调研发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有不少资本着手退出保险业。有业内人士表示,资本选择放弃保险股权,有的是因为达不到监管新要求,也有的认为资金投入在短期内很难达到预期收益。
此轮保险股权转让的背后,是“资产驱动负债”模式退出舞台,也是部分中小险企野蛮生长的落幕。
在过去的几年,保险界不无“赌场”色彩,一些社会资本要么被高额的投资回报率诱惑,要么对保险充沛的现金流垂涎欲滴。最“不济”的打算,稀缺的保险牌照可以转手他人,炒牌照亦成为部分资本的小算盘。
不少资本系,携关联企业或暗藏幕后,或跃居台前,成为保险公司真正的“大老板”。资本暗流汹涌,如何有效监管保险股东也成为一场没有硝烟也难言结束的战争。
去年下半年以来,政策推动金融去杠杆力度空前。保监会着力构建日益完善的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体系,加大了对保险股东的穿透式监管力度。
特别是保监会7月20日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在保留一次征求意见稿将险企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从51%降至30%的同时,将保险业门槛再提高,其中战略类股东净资产要求增至10亿元。
此外亦新增了“投资人取得保险公司股权的资金,应当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这一条款之后还特别注明,“根据穿透式监管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保监会可以“对自有资金来源向上追溯认定”。此举被市场认为将加速保险股权洗牌。
随着此轮股权的变局,保险业正逐渐告别“跑马圈地挣快钱”,转向精耕细作。
热度消退
与往年相比,监管层逐渐收紧了保险牌照,而资本的热度也在消退。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梳理发现,截至2017年8月底,保监会共批复了融盛财险、国宝人寿、国富人寿、融盛财险这四张保险牌照,且日期都集中在今年1月份。相比2016年20多家的批筹速度,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已经收缩了保险牌照的发放。
一位接近保监会人士也确认,上述四家公司都是2016年就提交了申请材料。
2016年年初,媒体披露到保监会排队申请牌照的公司近200家。本刊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有不少资本已经放弃了申请,现在排队的已经不足100家。前述接近保监会人士称,“估计短期内,这些资本无缘保险牌照。”
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保险公司的热情相比去年也有所降低。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公告拟参与设立保险公司的上市公司共11家,而去年全年,这个数字是83家。
此外,还有上市公司退出了筹建,譬如美盈森公告称,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长青保险公司;而金杯电工也公告称,终止参与九安人寿、九信人寿的发起设立事宜。
今年以来,还陆续有多家公司“清仓”险企股权。
本刊记者整理保监会与中保协官网披露的信息发现,中韩人寿、大地财险、恒邦财险等8家险企的11名股东拟转让持有的所有股权。其中,有5家险企的7名股东股权转让已获保监会批准。
多位业内人士称,这一切都是由于“监管态度出现了‘拐点’”。
从去年开始,保监会加强了对保险业的监管,要求“保险姓保”、“回归本源”。今年具体的监管措施更是迅速落地。
今年,6月23日保监会出台政策提高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标准,这对于此前已批筹的公司而言,也增加了开业的难度和门槛。也就是说,如果资金、人员、战略、公司治理不符合要求,最终还会保险梦断。
7月20日,保监会下发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从严、从实加强了保险公司股东资质、入股资金等的监管力度。前述接近保监会人士称,这将险企的门槛拉高很多,预计不达标的股东会更多。
他认为,此前进入或者准备进入保险业的股东,也不排除相当一部分存在投机取巧心理。譬如想把保险公司当作“提款机”的、拿着杠杆融来的钱入股的。一旦新政落地,可以“加强监管,第一道防线上把风险因素过滤掉,避免险企股东的鱼龙混杂”。
“此前产业资本之所以对保险行业趋之若鹜,主要是保险资金成本低、规模大,可以用来反哺实业。不过随着监管趋严,这个‘如意算盘’打不成了。一些投机资本不愿意逗留,估计接下来退出的资本数量还会增加。”人保财险合规部一位人士说。
价值回归理性
“现在的市场终于开始恢复理性了。”一位国字号保险业高管拿着一份保险股权的报价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该份险企股权,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4亿元,而评估价值为18亿元,溢价二成多。
但是,过去的几年,资本雄厚的玩家们,在保险行业制造了一场非理性的泡沫。从2014到2016年初,保险股权的平均溢价从几成迅速蹿到了10倍以上。
前述国字号险企高管介绍,他曾接触过一个中小险企的股权转让项目,原股东报出了15倍高溢价。从业十几年的他惊呆了。
这样的故事并非个案,甚至在一段时间内频繁上演。
“这几年保险公司的股权参与者很杂。他们对价格不敏感,希望借助短期保险产品,狂揽资金。”前述高管称,“甚至有些资本系会不计成本的抢保险牌照。”
随着各路资金的涌入,直接带动保险牌照的投资估值不断走高。由于市场上“僧多粥少”,即牌照少资本多,一家险企的股权转让,会吸引众多资本上门,且风格背景不一。最终能否在监管的条件下完成资金到位,难以预料。
前述保险高管介绍,很多跟保险有协同业务的公司或长期投资者很难入股一家保险公司,最后临门一脚高价抢到股权的往往都是风格激进的机构,背后还可能有这样那样的交易。“仿佛手里有家保险公司,就能吸收低成本的资金,这是很坏的现象。”
保监会下发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扭转了不少资本期待入股保险、实现“超额收益率”的预期。保险牌照价值也开始回落,甚至出现了原价转让。今年4月份,安心保险的两家股东辽宁银珠化纺集团、中诚信投资有限公司退出,且原价转让所有股权。
“保险业还是市场集中度比较高的行业。牌照是否值钱,还与企业的业绩、战略定位、特色等有关系。”前述高管称,目前市场开始客观看待保险公司的定位和价值。保险牌照也正在回归到一个合理的估值状态。
多位业内人士对本刊记者表示,从保险股权的挂牌价格或最终成交的交易价来看,大部分退出的股东方仍有微利入袋。
与一些已经盈利的保险公司的股权交易价格相比,还在亏损期的保险公司的股价相差了一大截。但从挂牌价格或最终成交的交易价来看,相比这些年合计投入的资本金,如剔除时间、人力、通胀等额外成本,退出的股东方往往仍有微利入袋。
“保险行业天然不是高回报,尤其新入场的中小险企竞争力很弱。只有让各路资本实现理性投资,才能实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器的职能。”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郝演苏说。
破茧重生
“此次征求意见稿大幅提高了保险公司股东要求。而对于一些开业不久的中小保险公司,股东将面临继续补充资本金的压力。”一家小型保险公司的股东方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本刊记者对比发现,《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将保险公司股东具体分为财务Ⅰ类、财务Ⅱ类、战略类、控制类,并将股东资质门槛进一步提高。譬如,要想成为保险公司控制类股东,要求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0%;成为战略类股东则需要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财务Ⅱ类要求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
虽然目前尚无规定要求保险公司股东持有股权的年限,但是《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控制类股东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战略类股东三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财务Ⅱ类股东两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财务Ⅰ类股东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提高股东门槛,延长股东持股锁定期等监管要求的实施,可以把一些投机取巧的资本淘汰掉,把真心想做保险、也不差钱的股东沉淀下来。”前述保险公司高管表示。
业内预计,很多中小型保险公司将会迎来股东的更迭,这将会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推动一些险企迎来“破茧重生”。
“特别是曾经激进的险企,如果股东风格转变,有利于其重新开发产品,建立新的企业风格。”民族证券保险分析师孟京表示。虽然易主后需要付出适应新股东的时间成本,但如果能调整经营思路,抓住进入市场的良机,亦难能可贵。
除严格界定股东不得转让股权的锁定期外,《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还从信息披露透明度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保险公司股权转让的监管力度。譬如,变更持有不足5%股权的股东,应当报保监会备案,并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以及保监会指定网站公开披露。
在记者采访中,也有不同声音表示,过度限制会在客观上降低股东退出的灵活性,甚至影响保险股权交易的活跃度。
但是,普华永道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认为,入股保险行业本来就应该是一个长期投资行为。对保险公司股权转让设定锁定期对于行业长期的健康发展有利,可以防止一些投机资本将其当作一个简单的融资平台和渠道。
加速洗牌
过去五六年,我国新增的保险类公司200多家。某种程度上,发展一度优先于监管。
在多种因素的催化下,保险公司暴露出来的治理结构风险也越来越多,甚至部分激进型险企被冠以“野蛮人”的称号。这也引起了监管警觉。
2016年年底,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公开表示:“不许那些动机不纯的投资者混进保险业,‘挂羊头卖狗肉’。将会建立保险企业与产业资本隔离机制,严防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自我投资、循环使用。”
针对险企监管,陈文辉提出,将加强对保险公司股权结构和真实股东穿透监管,加强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随后,一系列关于险企股权的监管措施陆续落地。
今年,在学习传达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时,陈文辉又表示,要坚持“监管姓监”的正确定位,进一步突出监管职责,彻底厘清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彻底摒弃本位主义和“父爱主义”的错误观念,“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放松监管、懈怠监管”。
在本刊记者的采访中,就目前的保险监管态势,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副主任罗胜表示,非常时期要行非常之策,需要重点落实“两个穿透”,做到“两个敢于”。
所谓两个穿透,一是股权穿透。重点对股东关联关系和入股资金进行穿透审查,避免保险公司被不当控制。二是投资穿透。确保保险投资真实安全,最终投放到实体经济,而不是被挪作它用,或者向股东输送利益。
所谓两个敢于,一是敢于移送。对于市场违法行为,该重罚的要重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二是敢于破产。对于风险问题严重达到破产程度的机构,应该考虑进行破产处置,至少先做到“小而能倒”,让市场之手和监管之手都发挥作用,两手抓,两手都硬。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针对保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一系列监管措施正在酝酿出台。
首先,在《保险法》修改中拟增加公司治理监管的内容,完善顶层设计。其次,保监会正在研究修改《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形成系统性的监管体系。再次,《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保险公司章程指引》有望在今年年内出台,从源头上明确公司治理要求,加强现场与非现场监管。
此外,保险公司的退出机制也已落地试点。去年7月,保监会发布了《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即以广西为试点地区,开展区域性市场退出实践,加强对保险分支机构市场退出行为的引导。
随着监管的进一步深化,保险业加速洗牌将成定局,只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加上专业的商业模式,才能敲开保险业的大门。
未来几年,保险的专业化是一个大方向。譬如,日海通讯发布公告称,将与几家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福邦人寿。福邦人寿定位明确,立足于目前市场上保险保障产品的空白点,特别是缺乏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和民营企业家群体的保险方案,聚焦于养老和健康保障领域,定位于中小微企业、家庭保险保障服务。
前述人保财险合规部人士表示,监管虽然越来越严格,但是更有利于保险行业发展。目前有越来越多的电商、医疗、养老企业涉足保险,他们可以跟险企在业务上产生协同效应。门槛的提高可以吸引更多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对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注资。
中国保险业的密度和深度目前仍较低,还有很高的成长潜力。精准锚定细分领域,打造独有的竞争力,方能在大浪淘沙的后保险时代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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