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的支持者长期辩称,促进繁荣的最佳途径是加快社会向信息时代转型。我们提供、分享、访问和处理的数据越多,对我们所有人就越好。按照这种理论,我们在知情基础上作出的市场决定,将带来更激烈的竞争和更多的消费者赋权。
但我们不应忘却信息就是力量的箴言。还不应忘记的一个事实是:信息与知识并非一回事。在推动信息经济的过程中,急于确立市场支配地位的技术专家和企业家,或许忽略了过去50多年对信息经济学的研究。结果将对我们所有人集体不利。让这种情况特别令人担忧的是,根据如今已站稳脚跟的一套理论,更多的信息不一定会产生更多竞争或社会福利。
借助对信息经济学数十年的研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在最新发表的一篇论文中称,技术专家宣扬的那种信息范式——如果政府放任不管——可能带来某种市场扭曲,从长远看将会制约福利创造和创新。
他的主张最根本的是这样一个理解:完美的信息本身是无法实现的。的确,或许只有在一个彻底消除隐私的社会,或者在一个所有人都分享单一、集体的意识的社会——就像《星际迷航》中的博格人——完美的信息才有可能。然而,“完美竞争”这个理想状态只能在一个完美信息已经存在的世界才能实现。正如斯蒂格利茨等人的研究所表明的,这样的状态天生就容易崩溃。为了牟利而隐藏、扣住数据的动机(连同不愿意在无利可图的数据检索上继续支出的因素)变得太强烈。信息不对称总会重新确立自己的存在。
正如斯蒂格利茨所述,这一现象在金融市场中体现得最充分,金融市场以追求创新而闻名,理由是提高效率。在现实中,增加的复杂性往往强化信息不对称,进而带来利润。他说:“许多金融交易的设计宗旨似乎就是增加复杂性以及相关联的市场力量,而非解决社会问题。”
日用消费品行业也展示了这些不利影响。消费者或许会认为,借助评价、评级和证言,他们获得产品和服务信息的渠道从未如此畅通。但是,缺乏时间对这些信息的可靠性进行研究、评估或验证意味着,消费者可能实际上并未获得力量。
消费者越是依靠第三方代表他们过滤、分类或分级这些信息——我们信任他们以便节省自己的时间——信息不对称呈现的规模就越大。信息经济学决定了,此类第三方——最明显的例子是谷歌和Facebook——只有在他们可以利用产生的信息优势获利的情况下,才有动机帮助我们梳理各个选项。这可能意味着利用这一信息优势来对付他们自己的客户,试图从每个人的盈余中为自己掘取更多。
此类第三方当前的主导地位尤其有害的,不仅是他们倾向于建立网络垄断,还在于他们对雄心勃勃的对手带来的竞争性颠覆的独特抵制。斯蒂格利茨认为,他们得益于访问海量数据的特权,这种访问特权是不容易复制的。
唯一的纠正措施是,在数据带给个人的回报远超对社会的回报时,依靠政府进行干预。这意味着需要更多(而非更少)类似欧盟反垄断机构出台的那类监管干预措施。
来源:FT中文网